根据中国法律及中国红牛公司章程,董事就公司经营事项提议召开董事会,董事长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泰国天丝于4月26日发布公开声明对此提出质疑,中国红牛回应如下:
1、中国红牛是中国法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红牛不仅需维护自身利益,也应保护各位股东和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保护中国红牛国有股东的合法利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实现员工就业及劳动保障的利益。因此,中国红牛行为的合法性不会被一方因一己私利而发出的质疑而否定。
2、泰国天丝声明中提到在2016年9月20日泰国红牛发出《董事委派与罢免函》,但该函非经中国法律程序认可,并不产生变更中国红牛董事的法律效力。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严彬先生、张立刚先生、费晓暄女士、严丹骅女士均为中国红牛依法登记的董事,严彬先生为中国红牛董事长。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以及中国红牛章程的规定,是中国红牛董事履行董事勤勉义务的合法行为。
3、泰国天丝通过控制英特生物等在2019年对中国红牛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因股东身份存在争议已被法院驳回;泰国天丝于2023年再次以英特生物的名义发起强制清算,而英特生物股东资格和中国红牛营业期限仍存在诉讼,中国红牛并不符合强制清算条件。泰国天丝在中国红牛不符合清算条件的情况下迫不及待提出申请,背景依然是其否认签署《50年协议书》,并借助强制清算的司法程序消灭中国红牛,侵吞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巨额利益,本身是恶意诉讼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4、中国红牛事务本应通过股东合约、董事行权等方式内部平等协商解决,而非屏蔽信息、拒绝沟通,通过网络公开喊话更不利于解决问题。许馨雄先生既是泰国天丝实控人,也是中国红牛董事,近几年多次来华代表泰国天丝参加活动。中国红牛欢迎许馨雄先生来华期间莅临公司,就各方分歧问题开诚布公进行对话,在尊重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达成各方的共赢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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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7日